婚后买房,只写一个人名字有什么风险?

2023-02-27 16:17:45     来源:法务网

如果婚后你们准备买房,你老公突然跟你说:“咱们都结婚了,买房不管写谁的名字,都是共同财产。”

你怎么看?


(相关资料图)

从法律上来说,婚后买的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,夫妻双方对房产共同共有。但站在专业婚姻律师角度来看,对方真的这么跟你说,很有可能是要给你下套。

因为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是有风险的。

下面听我细细跟你盘。

该房产可能跟你没有任何关系

如果婚后买房,房款是由夫妻全款出资,那么这房子一般就属于共同财产了。

但如果房款是对方父母出资,就要小心了。这种情况下有可能算共同财产,也可能是对方个人财产,关键看对方父母出资时有没有约定。

父母给子女买房属于赠与行为,按照民法典规定,夫妻一方接受父母赠与的财产,在赠与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情况下,即便房屋登记在一方名下,也属于共同财产。但如果对方父母有赠与协议说明只赠与自己的孩子,那么这个房子就是该方的个人财产,与你无关。

并且,如果对方父母出资的房款,实际来源是对方偷偷转过去的共同财产,则有可能侵害你的权益。

对方可能擅自将房产出卖、抵押

对方可能背着你私自处分房产,是婚后买房且只登记在一人名下最大的风险。

虽说该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,但房产证只登记在一人名下,对外人而言对方就是该房的所有权人。如果对方私自处分房屋,而善意第三方已经取得房屋并完成过户,那么你就无权要回该房产了,只能要求分房款。

也许有朋友或许会有疑问:

房产明明是夫妻共同所有

对方有权私自处分房产吗?

对方的确没有权利单独处分房产。

根据《民法典》第311条第一款规定,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,所有权人有权追回;除法律另有规定外,符合下列情形的,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:

(一)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;

(二)以合理的价格转让;

(三)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,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。

这一条规定什么意思呢?

简单来说就是,一方擅自出卖房屋是无权处分的,另一方有权利把房子追回来。比如说,分居期间对方偷偷把房子以买卖的形式过户给自己的亲戚朋友,买房者对房屋和你们夫妻现况是有所了解的,那么你就可以去起诉,要求法院确认买卖合同无效,将房子追回来。

但如果买房的第三方行为本身是善意的,买房人不知道对方没和你商量就卖房,且支付了符合市场价的合理的房款,并且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,虽然夫妻一方是擅自出卖房屋,买房人是可以取得房屋的所有权的。

或许有人要说,即使买房人不是对方亲戚朋友,也不排除对方伙同外人做局,故意压低几十万房价私自卖房的可能性。但现在房价变动很快,法院也很难认定不是合理的价格.根据以往判例,法院一般都会认定第三人善意取得房屋,那么夫妻另一方则只能要求分售房款。

所以我们不难发现,婚后买房登记在一方名下是有风险的。

如果房产证上是夫妻双方的名字,房产转让时双方都必须来签订买卖合同,否则该合同无效,第三人买不走房子。但如果房产只登记在一人名下,再次转让时房产证上没有署名的一方不来签订合同,善意第三人也一样可以把房子买走,买卖合同是有效的。

并且对方一旦成功将房屋出卖或抵押,你想要维权十分复杂和困难。所以为了减少没必要的纠纷,维护夫妻双方的权益,婚后用共同财产买房,最好是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。

如果遇上相关的法律问题,可以找我聊聊。

标签: 共同财产 买卖合同 合同无效 所有权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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